法,真正該說的是總綱領。大部分的法說仍脫離不了框架。而本來無一物。為權巧說法,假立「心」字開諸言說,仍應脫離框架才是。有些框架設了是為套牢人或者說是心;有些框架設了是為了涵容一切,當中的差別須自己體察。有時並非頭腦不靈光的問題,而是心以為如何的「錯誤」,誘導了頭腦「錯誤配置」而開展出一連串將來仍須有所調整的方向。
要跳脫框架仍須先注意到框架並且清楚本來無一物,是自己一層又一層的加上限制或有所被覆,總歸是自己的問題。解鈴還須繫鈴人,天賜仍是心有所向而有,生命的終點並非結束而是回歸,「無常念念至,恆與死王居」,大德的勸勉主要還是要讓眾生保握可貴的生命,找回真正的自己,以免陷得太深而諸惱叢生,要回頭自然感到障礙重重,一生又就這樣過了。識不害人,會害自己的也只可能是自己--自己的無明愚痴。
切莫執著還以為非如何不可,種種頭腦的東西是虛幻的,不清楚這點仍又要被騙走;真正清楚這點,則自然為所該為、心無罣礙。而這裡顯然是個選擇,也是必然。